“雷锋精神薪火传,青春践行二十大” 书画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3-04来源:湘潭理工学院浏览量:865

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在全校园弘扬雷锋精神及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。在校团委全面组织下,结合我校 CFAP 素质教育实施方案,人文与艺术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“雷锋精神薪火传,青春践行二十大”书画摄影主题作品展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
一、活动主题

 

雷锋精神薪火传

青春践行二十大

 

二、组织机构

 

主办单位:人文与艺术学院

 

协办单位:艺术系

 

承办单位:人文与艺术学院学生会

 

三、活动对象

 

我校全体师生

 

四、征集时间

 

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,2023年3月20日截稿

 

五、作品征集

 

(一)作品要求

1、作品内容要突出“雷锋精神薪火传,青春践行二十大”的主旋律,展现我校大学生精神面貌。

 

2、弘扬雷锋精神,图片作品要重点展示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。

 

3、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,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

 

注:所有作品投稿必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(作品要求第三点除外),不得剽窃他人或请人代笔,因参展作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若产生法律纠纷,一切责任由参展者自负。凡参加征集展出活动投稿者,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。

 

(二)作品规格及投稿要求

1、书画作品:作品幅度总体不大于4尺宣纸、最小不小于四尺三裁。投稿时,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:学院、姓名、班级、联系电话。作品入选后,由作者自行装裱,并在指定时间上交装裱后作品

 

2、摄影作品:由作者提供图片电子版,单幅、组图、系列均可,要求为JPG格式文件。投稿时,均需建立文件夹,文件名以姓名和联系方式命名(标注不完全、无法联系作者的,一律不予参评)。作品所反映的主题直接在电子稿件作品上命名。

 

(三)作品遴选

所投稿件将由艺术系评审委员会评审后,选出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展览。活动主办方对入展作品颁发入选证书并拥有使用、发表、宣传、展览权。

 

六、展出规模

 

绘画作品50件,书法作品20件,摄影作品20件。

 

七、展出地点与时间

   

地点:三教大厅

 

时间:4月初(暂定)

 

八、收稿地址及联系方式

 

   邮箱:2639017696@qq.com


   联系人:甘露13575096714

 

人文与艺术学院

2023年3月1日



来源| 人文与艺术学院

排版| 刘欣欣

终审| 许媚 吉有余